省检察院于5月13日发布《2016年1-4月全省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情况通报》,通报对全省1-4月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发送的检察建议书共76份,进行了全面审查,对质量较高的案件进行了通报,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了扣减。我院办理的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监督案在办理过程中进行了调查核实,收集了相关证据,“樊城民执监(2016)42060600015号《检察建议书》”文书格式比较规范,对违法事实叙述清楚,监督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监督依据引用正确,被评定为质量较高案件。该案也是1-4月襄阳市各基层院唯一被评定为质量较高的案件。
2016年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我院民事和行政检察部以该活动为契机,结合上级检察院对我院民行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办案、提高法律文书质量”的指导意见,多措并举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和写作质量。一是落实《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格式》要求,严格按照高检院《民事诉讼监督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作为法律文书的制作标准。二是要求检察官亲自制作法律文书、检察官和助理交叉校对文书、部长分管副检察长审核文书,严把文书审核关。三是增强文书说理能力,通过加强学习、相互交流、业务骨干授课的方式使制作的法律文书以法、以理服人。四是加大文书评查力度,通过日常抽查、集中评查、年底复查的方式,规范法律文书在管理和制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后,民事和行政检察部将完善法律文书制作和案件办理的具体方法,确保本部门的法律文书质量和案件质量有进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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