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 说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由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执法文书制作与领用】 主表:单位编号 系统使用单位 | 【当场处罚决定书】 说明:1、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 写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市执法局名称并由执法人员 签名或者盖章
2、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当事人 , 并由当事人在当场 处罚决定书存根上签字 , 当事人拒绝签字或拒绝接受当场处罚决 定书的 , 由执法人员在当场处罚决定书存板上注明情况。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违法地点 违法活动 法规依据 法条 法款 法项 处罚依据 罚条 罚款文 罚项 立即 限期 改正日期 警告 罚款 金额 千 百 拾 元 当场 过后 缴费日期 复议政府 复议机关 复议法院 执法人员 执法日期 文书领用人 签收人 签收日期 领用日期 案件来源 是否结案 | ●现场检查笔录 | 【询问笔录】 主表:单位编号 系统使用单位 |
| ●执行当场行政处罚 | 【当场行政处罚备案】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违法地点 违法活动 法规依据 法条 法款 法项 处罚依据 罚条 罚款文 罚项 立即 限期 改正日期 警告 罚款 金额 千 百 拾 元 当场 过后 缴费日期 复议政府 复议机关 复议法院 执法人员 执法日期 文书领用人 签收人 签收日期 领用日期 案件来源 是否结案 |
| ●一般程序 | 【立案】 说明:属于立案范围的 , 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填写立案审批表 , 并附相关材料 , 按规定程序报批立案。对报批立案的案件 , 有关机构和负责人应当及时审核并决定是否立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执法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范围,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检举、投诉,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范围,经查明情况属实,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三)有关行政机关书面提请处理,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范围,经审查情况属实,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立案。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字 第 号 案件来源 案发时间 案发地点 当事人 当事人通讯地址 当事人电话 举报投诉人 举报人通讯地址 举报人电话 案情简介 立案 法规依据 法规条 法规款 法规项 不立案 承办人 承办人日期 分队审核意见 分队负责人 分队审核日期 大队审批决定 大队负责人 大队决定日期 | 【执法大队立案审批】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字 第 号 案件来源 案发时间 案发地点 当事人 当事人通讯地址 当事人电话 举报投诉人 举报人通讯地址 举报人电话 案情简介 立案 法规依据 法规条 法规款 法规项 不立案 承办人 承办人日期 分队审核意见 分队负责人 分队审核日期 大队审批决定 大队负责人 大队决定日期 | 【市(分)局立案审批】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字 第 号 案件来源 案由 案发时间 案发地点 当事人 当事人通讯地址 当事人电话 举报投诉人 举报人通讯地址 举报人电话 案情简介 立案 法规依据 法规条 法规款 法规项 不立案 受理人建议 受理人 建议日期 科室意见 科室负责人 科室日期 领导批示 单位负责人 批示日期 |
| ●调查取证 说明:1、立案后 , 案件需作进一步调查的 , 执法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地收集证据 , 收集证据必须遵守法定程序。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一般包括 :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现场勘验笔录。
2、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 经所在大队 ( 分局)主管领导人同意 , 可以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 措施。
3、对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 在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之前 , 应当向当事人送达陈述、审辩权利告知书 , 告知当事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 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 申辩的权利。
| 【空白文书制作】 主表:单位编号 系统使用单位 | 【现场勘验笔录】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案由 地点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1 通讯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调查人 记录人 现场检查情况 被调查人签名 执法日期 第页 共页 情况2 第页2 | 【询问笔录】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案由 被询问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询问时间 询问地点 被邀参加人 地址 承办人 记录人 问 询问情况 被询问人签名 第页 共页 | 【证人证言】 主表:编号 证人姓名 证件号码 证人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取证人姓名 取证日期 证言材料 | 【谈话通知书】 主表:编号 字 第 号 当事人 日期 时 分 违法地点 违法活动 法规依据 谈话日期 时1 分2 地点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人证明 委托书 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执法单位 告知日期 签收人签名 签收日期 |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主表:编号 字 第 号 当事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条款编号 违法活动 法规依据 法条 法款 法项 年 月 日 执法单位 告知日期 保存执行人签名 保存日期 被保存人签名 被保存人日期 先行物品登记表:编号 标的物 计量单位 数量 登记保存地点 备注 | 【图片材料】 主表:编号 图象标题 取证人姓名 取证日期 图象内容 | 【调查终结报告】 主表:编号 字 第 号 案由 当事人 工作单位 案件事实 争论要点 证据 承办人意见 承办日期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主管审批日期 |
| ●告知 | 【处罚事先告知书】 主表:编号 字 第 号 当事人 年 月 日 违法地点 违法活动 法规依据 法条 法款 法项 处罚依据 罚条 罚款 罚项 拟处罚 陈述日期 执法单位 告知日期 当事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 【陈述笔录】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陈述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时间 地点 承办人 记录人 陈述内容 第页 第2页 内容2 共页 |
| 【处罚听证告知书】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字 第 号 当事人 年 月 日 违法地点 违法活动 法规依据 法条 法款 法项 处罚依据 罚条 罚款 罚项 拟处罚决定 寄回单位 单位邮编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当事人签名 告知日期 | 【听证回执登记】 主表:编号 字 第 号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要求听证 放弃听证 当事人签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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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决定 说明:调查或听证程序终结 ,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分不同情况作出下列处理 :
( 一 )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 报主管领导批准 , 予以撤案 ;
( 二 ) 违法行为轻微 , 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 由主管领导批准 , 不予行政处罚 ;
( 三 )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 , 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四 )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行政处罚决定书】 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
( 二 )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
(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 四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 六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日期并加盖公章。
主表:编号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违法日期 违法地点 违法活动 法规依据 法条 法款 法项 第条 处罚依据 罚条 罚款 罚项 处罚决定 履行年 履行月 履行日 罚款金额 缴费年 缴费月 交费日 复议政府 复议机关 复议法院 执法单位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 见证人 见证人日期 是否结案 | 【责令改正通知书】 主表:编号 字 第 号 当事人 年 月 日 违法地点 违法活动 法规依据 法条 法款 法项 整改年 整改月 整改日 时 分 执法单位 通知日期 签收人 签收日期 | 【案件移送书】 说明: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处理的案件 , 作出处理决定之后 , 应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该案件的行政机关。
主表:协字 第 号 部门名称 受理案件 材料 年月日 编号 执法单位 |
| ●送达 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 , 应当在 7 日内依照送达的有关规定 ,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亲属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则视为送达;
(二)受送达人已向执法机关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
(三)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 【送达回证】 说明:送达法律文书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 收到日期 , 签名或者盖章。
主表:编号 受送达人 案由 送达单位 送达地点 送达文书 送达人 收到日期 备注 |
| ●执行 说明:除应当场收缴的罚款外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 , 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结案处理】 说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 市执法局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
( 一 )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 ;
( 二)根据法律规定 , 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
(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主表:id 案件编号 处罚类别 结案类型 结案日期 赔偿费 补偿费 罚款 总金额 责任人 经办人 备注 结案情况 | 【结案报告】 说明:结案报告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情事实、查处经过、处罚决定、执行结果等。
案件类型用于统计
主表:编号 案由 案件类型 案件调查人员 处罚决定 执行情况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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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程序 说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等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法律、法规、规章对举行听证的罚款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当事人听证登记】 主表:案件编号 违法事项 听证申请人 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 听证告知送达时间 申请是否超期 听证计划日期 id | 【当事人听证通知】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字 第 号 当事人 日期 时 地点 主持人 告知日期 | 【听证笔录】 主表:编号 执法单位 案由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工作部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代理人 性别2 年龄2 工作单位2 时间 地点 调查人 主持人 书记员 其他人 调查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最后陈述 证据附页1 证据附页2 证据附页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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